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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劳工安全卫生法》修改六大变化
引用本文:何兵.台湾《劳工安全卫生法》修改六大变化[J].劳动保护,2012(1):120-121.
作者姓名:何兵
摘    要:2011年9月29日,台湾行政当局通过了《劳工安全卫生法》修正草案(修正名称为《职业安全卫生法》),并将提请台湾立法当局审议.修法背景台湾《劳工安全卫生法》自1974年4月16日公布施行,并于1991年整体修订后,至今20年未有大幅修正.鉴于台湾产业结构改变,劳工已面临过劳、精神压力及肌肉骨骼疾病等新的职业疾病危害,尤其近几年石油化工等高危工作场所发生了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社会大众关注与不安.同时,国际上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也有很大进步,值得借鉴.现行《劳工安全卫生法》最初以适用于一般工厂或工程为基础所制定的法律条文,已经难以满足随时代与环境变迁而产生的需求,非常迫切需要进行全面修订.

关 键 词:职业安全卫生  修正草案  台湾  劳工  工作场所  劳动者  委员会  结构改变  行政当局  自我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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