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基于14年的SPOT NDVI影像,分析了内蒙古1998-2011年生长季NDVI变化,在大尺度上对退耕还林(草)工程效果进行了初步检验。结果表明:(1)在内蒙古东南部的通辽市东南部及赤峰南部,中西部的土默特平原、河套地区和鄂尔多斯东部等区域的退耕还林(草)工程区,植被持续增加,植被恢复显著;(2)植被显著恢复的主要是农用地/自然植被镶嵌、草地和稀疏灌丛和稀疏植被区,工程使局部生态环境得到改善;(3)在内蒙古东南部的赤峰和通辽南部、土默特平原、鄂尔多斯市和河套地区等工程区,植被的改善与生态工程建设有关,规模和效益成正比,在中西部的乌兰察布市效果不明显,整体上植被没有较大的改善。研究在较大尺度上证明了内蒙古部分旗县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后局部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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