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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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适应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对2002年卫生部和原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进行修订,形成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公众可登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进入"征求意见"点击"《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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