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立法的重要性及其立法内容初探 |
| |
引用本文: | 陈建智,孙成富.危险废物立法的重要性及其立法内容初探[J].环境保护科学,1989,15(4):20-23. |
| |
作者姓名: | 陈建智 孙成富 |
| |
作者单位: |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所
(陈建智),沈阳环境科学研究所(孙成富) |
| |
摘 要: | <正> 一、引言具有毒性、腐蚀性、反应性、易燃性、爆炸性、传染性等特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危险废物在环境中任意堆弃或处理不当会引起环境污染.除造成燃烧、爆炸以及水体、大气的直观污染外,还会影响土壤和地下水的质量,酿成持续长久的无法治理的严重后果.国内外都有污染事例,造成环境污染.危险废物污染已成为国际公认的严重环境问题之一.甚至认为,危险废弃物和核战争、
|
关 键 词: | 危险废物 立法 初探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