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取缔一非法充装气雾杀虫剂窝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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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苏,梁栋,胡雯雯.金湖县取缔一非法充装气雾杀虫剂窝点[J].江苏劳动保护,2006(10):3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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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苏 梁栋 胡雯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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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久前,金湖县安监局接到公安局“110”转来的群众举报:县城南湖小区有人家中存放大量瓶装液化石油气。安监局即派员会同县公安局、县燃气办前往查处。执法人员到现场后,发现此处竟是一无营业执照、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法二次充装气雾杀虫剂的地下窝点。现场查出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有:15公斤装丙丁烷液化气18瓶,其中实瓶14瓶:150公斤桶装特种溶剂煤油2桶;二次充装好的600毫升、750毫升气雾杀虫剂48罐,空罐125只。为了消除安全隐患,还小区居民安全.县安监局依据职责立即对上述危险物品进行了扣押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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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气雾杀虫剂 金湖县 充装 瓶装液化石油气 安全生产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 安监局 执法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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