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生活燃煤黑烟的简易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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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榕芬,林振华.港区生活燃煤黑烟的简易控制[J].交通环保,19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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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榕芬 林振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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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港黄埔建港指挥部
(梁榕芬),广州港黄埔建港指挥部(林振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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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个较大的港口往往拥有成千上万的职工。在港区范围内配有成套的生活设施,如热水供应车、开水供应站、职工食堂和宿舍等。这些生活设施大多以煤为燃料,而燃煤所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的量是十分可观的。据有关资料统计,燃烧一吨煤可排放一氧化碳(CO)22.7公斤,碳氢化合物(CnHm)4.5公斤,氮氧化合物(以NO_2计)3.62公斤,二氧化硫(SO_2)6.0公斤(按含硫量1%计)。这些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不可忽视,其主要表现为导致呼吸道疾病,重的可造成急性中毒,甚至引起肺癌,轻的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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