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也称"安全事故",妥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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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郎杰.国务院也称"安全事故",妥否?[J].劳动保护,2001(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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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郎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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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多少年来 ,上级文件、资料、讲话中所称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均为“伤亡事故”或“工伤事故” ,称发生火灾为火灾事故 ,发生爆炸称爆炸事故 ,发生车祸称交通事故 ;按事故程度称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国务院1991年3月1日以75号令发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从标题上就明确了“伤亡事故”。近来 ,先是在一些媒体中 ,“安全事故”一词广为使用 ,后来在一些领导人的讲话中 ,在一些上级文件中也用起了“安全事故”一词。最近 ,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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