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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
引用本文:石少华.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J].现代职业安全,2003(1):36-37.
作者姓名:石少华
作者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法司副司长
摘    要:安全设施设备保障安全设施设备是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针对一些生产经营单位没有符合法定条件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设施设备不完善,陈旧落后的问题,《安全生产法》做出了以下规定: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一般规定。《安全生产法》要求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做到“三同时”,即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关 键 词:生产经营单位  法定条件  落后  合法  《安全生产法》  主体  安全保障制度  安全设施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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