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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追责和生态修复
摘    要:<正>2016年12月22日,河南省洛宁县社会责任促进中心诉铜鑫汞业公司等被告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在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该案是我国第一起涉及固体废弃物的跨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该案对于发挥环境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作用,对环境侵权的因果关系认定和举证责任合理分配,对环境侵权责任的认定及执行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将极大地推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追责和生态修复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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