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污染者与政府,谁是责任主体?
引用本文:吴宇.污染者与政府,谁是责任主体?[J].环境工作通讯,2014(7):33-33.
作者姓名:吴宇
摘    要:中国的土地所有权制度是一种公共财产权形式。法律上称为全民所有制。除少数归集体所有的土地之外,其他土地的所有权都属于国家所有。土地真正的使用者只能获得某一段时期的用益物权,在土地上进行生产、生活的单位和个人只有从40到70年不等的使用权。往往在土壤污染的状况被揭发出来之时,土壤使用权人已经不复存在或换作他人。

关 键 词:土壤污染  责任主体  土地所有权制度  政府  全民所有制  产权形式  集体所有  国家所有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