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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第一"之法律内涵
引用本文:邱成."安全第一"之法律内涵[J].安全,2018,39(7):20-22,26.
作者姓名:邱成
作者单位: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
摘    要:本文通过对"安全第一"从110多年前的企业口号,到人类共同的理念和超越意识形态的公理,再到写入一些国家的法律的回溯和分析,认为"安全"泛指适宜一切人的时空状态和保障每个人得以生存的条件;"安全生产"特指具备法定条件的生产形式,它构成一种社会关系,代表一种社会价值。据此下判称,今之法定的"安全第一"就是"安全生产第一";并指出,如果做不到"安全生产第一",就属于思想上的与法抵触和行为上的与法相抗;如果放任其存在,就与依法治国十六字方针(即科学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相悖。

关 键 词:安全第一  安全生产第一  法律  社会价值  价值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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