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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货车上高速20日起计重收费
摘    要:从5月20日16时起,我省对在本省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类汽车实施计重收费。计重收费对象是按照我省规定应当缴纳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所有载货类机动车,对客车不适用。正常装载车辆收费的基本费率为0.090元/吨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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