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规定经济承包方案审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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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幼起.承德市规定经济承包方案审查制度[J].劳动保护,19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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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幼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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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河北省承德地区发出通知,为了认真实行劳动保护工作国家监察、行政管理和群众监督的三结合的制度,各级经济承包责任制以及经济承包方案必须有安全内容和措施,并报送劳动部门、计经委、工会,经三方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方可实施。企业与车间、班组签定的经济承包方案,必须送企业工会和负责安全工作的部门审查同意,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准实施。 通知还规定,各部门、各单位的经济承包方案如没有安全承包内容,以及不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审查的,一律无效,不得实施。否则,如果发生伤亡事故,首先追究领导人和经济承包负责人的责任。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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