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培养健全的人格
摘    要:心理素质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心理健康水平,正确地调节心理活动和社会行为,培养具有良好适应性的健全人格。人格有两种含义。人们平常所说的“我以人格担保”或“某人没有人格”,是指道德品质而言,这是伦理学的定义。心理学研究的人格,是指一个人在一生的漫长历程中,所逐渐形成的表现为稳定的和持续的心理特点,以及行为方式的总体。它包括心理的个性差异:能力、气质和性格,也包括心理的个性倾向:如需要、动机、兴趣、价值观念、信念和人生观等稳定的心理特点。也可以说是个人的个性或一个人的基本的精神面貌。人格的发展水平有较大的差别。有的人具有成熟和健全的人格。在日常生活中表现为心理承受力强,经受得起挫折和失败的打击,面对意外事件和激烈的精神刺激,不会采取变态的逃避或消极的反应行为。凡人格不成熟或不健全者,通常表现是心理脆弱、行为幼稚、情绪波动。碰到困难、挫折和打击便经受不了,哪怕是一般人认为微不足道的刺激,如老师的批评、父母的训斥、同学的冷漠等,都会使他们失去正常的态度和行为,甚至导致心理疾病或冲动伤人,或自我伤害等意外事件。此外,还有一些则属于变态心理范畴,他们有介于正常人和精神病人之间的行为特征。例如以行为怪僻、奇异为特点的偏执型人格、分裂型人格;以情感强烈、不稳定为特点的反社会型人格、癔症型人格;以情绪紧张、行为退缩为特点的依赖型人格、强迫型人格等等。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