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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物元法的船舶定线制实施后水域通航安全评价
引用本文:李志荣,朱金善,朱景林,黄成.基于物元法的船舶定线制实施后水域通航安全评价[J].安全与环境工程,2019,26(5).
作者姓名:李志荣  朱金善  朱景林  黄成
作者单位: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辽宁大连,116026;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辽宁大连,116026;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辽宁大连,116026;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辽宁大连,116026
摘    要:为科学、合理地评价已实施多年的船舶定线制水域安全,更好地保障通航环境变化后定线制水域船舶的通航安全,通过文献对比分析,引入海上光环境背景亮度对船舶夜航安全的影响指标,筛选出具有代表性的船舶定线制实施后水域安全评价指标,并确定其关于评价等级的量值范围,结合AHP-熵值法的综合赋权法确定各评价指标的权重,最终构建基于物元法的船舶定线制实施后水域通航安全评价模型。选取已实施12年之久的老铁山水道船舶定线制水域通航安全进行实例分析,得出该定线制实施后水域的通航安全评价等级为II级(较危险),偏向III级(一般安全),但在安全改善方面仍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可为船舶定线制水域的通航安全提供理论依据,为重新规划已实施多年的船舶定线制提供参考依据。

关 键 词:船舶定线制  物元法  水域通航安全评价  评价指标  AHP-熵值法综合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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