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例环境公益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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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雪,陈卓,刘晶玮,王琦雁. 中国首例环境公益诉讼[J]. 世界环境, 2011, 0(4): 8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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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雪 陈卓 刘晶玮 王琦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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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期话题:2008年底,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挂牌。然而,在接下来的两年时间里,却遭遇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零"的尴尬。2010年6月21日,昆明市环保局作为原告,正式向昆明中院环保审判庭递交诉状,状告辖区内两家养猪企业污染地下水源,致使附近上千村民出现饮用水危机。这起云南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引发了社会的关注,目前原告方的出庭应诉人昆明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张永军正在认真准备二审应诉。环保行政管理部门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出庭跟企业打官司的确是个新鲜事。张永军要面对的不仅是应诉的准备工作,还有社会各界的各种疑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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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诉讼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 环保事业 环保局 诉讼救济 环境侵权诉讼 原告资格 直接利害关系 检察机关 |
China's First Environmental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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