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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协定》生效的意义
摘    要:2016年10月5日,欧盟及其七个成员国正式向联合国递交了《巴黎气候协定》批准书。至此,《巴黎气候协定》缔约方数量达到74个,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球比重达到58.82%,满足了《巴黎气候协定》的生效条件。作为《巴黎气候协定》的保存人,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宣布协定于2016年11月4日正式生效。中国在《巴黎协定》的达成、签署、批准、生效的整个过程中,做出了关键性的重要贡献,推动了全球气候治理进入新阶段。《巴黎气候协定》从通过到生效历时不足一年,成为史上批约生效最快的国际条约之一。《巴黎气候协定》所获支持之多、生效速度之快,大大超出预期。从谈判、通过到生效的过程,既凝聚了各国携手推动低碳转型、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和意志,也为其他领域全球治理提供了借鉴,注入了信心。标志着全球气候治理进程进入一个新阶段,指明了全球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中长期行动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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