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质量安全问题的分析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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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金鹏.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质量安全问题的分析及对策[J].安全与健康,2007,0(7):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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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金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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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周金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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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工挖孔灌注桩由于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而被建设部列为限制使用工艺.不得用于软土或易发生流沙的场地,地下水位高的场地,应先降水后施工.人工挖孔桩桩长不得超过当地建设行政部门的规定(如福建省规定:全省设区市、县级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自2007年4月1日起人工挖孔桩桩长不得超过1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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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工挖孔灌注桩 施工质量 安全问题 人工挖孔桩 城市规划区 安全事故 使用工艺 地下水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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