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打开环境执法与环境司法新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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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超,张衍燊,於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打开环境执法与环境司法新局面[J].环境保护,2016(5):6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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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超 张衍燊 於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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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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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形势下我国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法律地位不清晰、管理制度缺失、机构和人员资格要求空白、鉴定评估程序不明确、技术规范缺乏或不统一等问题,《关于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出台为解决以上问题提供了重要依据,在司法鉴定管理历程上具有里程碑式的发展意义,为环境执法与环境司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重要保障。本文分析了该通知出台的背景、作用、亮点,并提出了建立健全司法鉴定配套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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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损害鉴定 环境执法 环境司法鉴定 “双结合”模式 |
The Environmental Damage Judicial Appraisal Created a New Situation for the Environmental Law Enforcement and Environmental Justi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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