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与完善建议 |
| |
引用本文: | 李义松,刘金雁.论中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与完善建议[J].环境保护,2016(21):48-51. |
| |
作者姓名: | 李义松 刘金雁 |
| |
作者单位: | 1. 河海大学环境法研究所;2. 河海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中国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经过40余年的发展,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在内容上也趋于丰富,但在体系自洽、前后一致、与水环境质量标准协调及可操作性等方面还有待完善。针对这些不足,提出如下建议:明确标准之间的效力关系以增强体系的逻辑自洽性;通过适时立、改、废,完善标准体系;加强与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协调;落实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核心的实施手段。
|
关 键 词: |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家标准 地方标准 行业标准 排污许可证制度 |
On the Standard System of Water Pollutants Discharge in China and Suggestions for Improvement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