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环境承载力的适度人口规模研究——以北海市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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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薛英岚 吴昊 吴舜泽 吴悦颖 曾维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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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北京,100875;2.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北京,10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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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2ZX07102)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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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北海市为例,以环境承载力的几个主要分量作为人口规模的限制因子,分别计算各限制因子约束下的适度人口规模,根据木桶原理,取最小值作为环境承载力约束下的城市适度人口规模。结果表明,能源和大气环境、水资源和土地资源承载力均不会限制人口规模;在不排海情景下,水环境容量明显不足,在排海情景下,COD和NH_3~-N的环境容量对应的适度人口分别为133.05万人和153.72万人,仍无法满足北海市水环境功能要求。北海市的适度人口规模取决于水环境容量,具体在130~150万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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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承载力 适度人口规模 木桶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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