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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局联合制定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山区、丘陵区、风沙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防止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该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有,1)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方案的具体技术要求由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2)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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