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休耕的必要性及实施构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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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牛纪华, 李松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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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临沂市水利局外援项目办,山东临沂276004; [2]沂水县水土保持局,山东沂水27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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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今我国的农田绝大部分是一年四季不停耕,长时间地超负荷耕种,如北方的小麦一玉米,南方的三季稻。农田超负荷耕种的后果之一是加大了对土壤的扰动次数,加重了水土流失,从而使土层变薄,质地变粗,肥力减退,地力下降;后果之二是由于频繁、超量施用化肥、农药、农膜等,使农田变“硬”、变“馋”、变“娇”,因此急需休耕。农田休耕应以政府主导,实行财政补贴;重点是复种指数高的地块和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地块;休耕的比例为农田面积的10%,时间为1~3年;由农户申请,村集体评议,乡镇政府批准;县乡两级政府应成立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休耕领导小组,以加强组织领导;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应加强监督,确保财政补贴到村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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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田休耕 水土流失 复种指数 政府主导 财政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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