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上班途中还是无故旷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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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维松,丁红霞,徐建军.是上班途中还是无故旷工[J].劳动保护,20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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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维松 丁红霞 徐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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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女工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公司却以女工旷工为由抗辩工伤认定。当地社保局对女工的工伤认定申请,是如何作出认定的?法院对用工单位的起诉和上诉,又会作出怎样的判决?2013年7月13日早上6时40分左右,江苏省溧阳市女工刘某从溧阳市星斗村家里,骑摩托车去某服饰公司(以下简称"服饰公司")上班,在上兴镇团结水库附近,与蒋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刘某受伤,致脾脏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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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通事故 溧阳市 工伤保险条例 认定 服饰 旷工 上班 女工 江苏省 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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