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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上下班途中的风险与工伤认定
引用本文:李培志.职工上下班途中的风险与工伤认定[J].中国劳动科学,2005(11):35-37.
作者姓名:李培志
摘    要:关于“上下班”的理解,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这就使“上下班”的时间概念得以进一步明确,不管是“正常工作”还是“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机动车事故伤害,均可以认定为工伤。那么问题也随之而来,职工迟到、延误上班或者提前下班途中发生的机动车事故可否认定为工伤?如果职工提前告知了用人单位并经过了用人单位的同意,

关 键 词:“上下班途中”  工伤认定  职工  机动车事故  风险  工伤保险条例  用人单位  劳动保障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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