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摘    要: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医用氧舱,下同)和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处理工作,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设备发生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结案适用本规定。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