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外事故有法可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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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邱军珩.路外事故有法可循[J].安全与健康,2005(1):3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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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邱军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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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址七条对道路以外发生的交通事故明确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该条对道路以外发生的事故如何处理作了原则规定,也确定了处理此类事故的主体机关,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路外事故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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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通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 《道路交通安全法》 报案 规定 法律依据 参照 处理 事故 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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