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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外事故有法可循
引用本文:邱军珩.路外事故有法可循[J].安全与健康,2005(1):32-32.
作者姓名:邱军珩
摘    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址七条对道路以外发生的交通事故明确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该条对道路以外发生的事故如何处理作了原则规定,也确定了处理此类事故的主体机关,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路外事故提供了法律依据。

关 键 词:交通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  《道路交通安全法》  报案  规定  法律依据  参照  处理  事故  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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