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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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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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加强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 ,经国务院同意 ,现将交通部、国家经贸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意见》印发给你们 ,请组织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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