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暴力"为"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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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瑜.使"暴力"为"依法"[J].劳动保护,2007(1):5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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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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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全国各地频频出现了劳动者为讨要工资而上演“跳楼(桥)秀”的闹剧,更有人为了实现维权而不惜使用暴力。2005年2月,湖南省永兴县的农民黄运财因其子工伤赔偿纠纷被法院错判(他的儿子黄虎因为断指被劳动仲裁获赔30万元,而法院一审仅判其获赔1.6万余元),后黄运财用爆炸物炸死法院审判法官。在这些维权事件发生的背后,都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维护的问题。我们在对这些不当维权方式进行评判的同时,也应对当前的劳动者维权困难的现状进行反思。劳动者步履维艰的维权境遇应能折射出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当前的一些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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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者 赔偿纠纷 合法权益 法律法规 劳动保护 爆炸物 维权 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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