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额外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能否兼得
引用本文:张爱军.额外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能否兼得[J].中国劳动科学,2010(10):55-55.
作者姓名:张爱军
作者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摘    要:焦某于2008年1月20日到甲公司作门卫工作。工作期间,双方订有劳动合同,期限自2008年1月20日起至2010年1月19日止,月工资为800元。2009年6月18日,甲公司以焦某不服从管理为由将其辞退。焦某认为,甲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不当,要求甲公司给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关 键 词: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  2008年  2010年  2009年  公司  不服从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