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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是否适用劳动报酬特别仲裁时效
引用本文:聂辉.双倍工资是否适用劳动报酬特别仲裁时效[J].中国劳动科学,2010(1):50-51.
作者姓名:聂辉
作者单位:湖北省式汉市江岸区劳动局
摘    要:案情简介 万某于2007年12月进入某科技公司工作,口头约定岗位为销售部业务员,每月工资2000元另加销售提成。双方直至2008年7月1日签订了1年期劳动合同,期限从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1日止,并对相关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2009年6月10日,某科技公司书面通知万某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终止。

关 键 词:仲裁时效  劳动报酬  工资  劳动合同终止  科技公司  口头约定  案情简介  销售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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