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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报废破碎 资源回收率须9成
摘    要:正根据商务部要求,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组织起草的《报废汽车破碎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近日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30日。拟定中的技术规范提出,汽车报废破碎分选后,可再生资源综合回收率将不低于90%。今后,汽车报废破碎厂区不应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或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作业场地面积不低于20 000 m2,并配备收集污水的排水沟、油水分离等污水处理装置。通过设备分选或人

关 键 词:汽车报废  综合回收率  污水处理装置  报废汽车  资源回收率  标准征求意见稿  基本农田保护区  作业场地  水源保护区  油水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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