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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论对存在潜在污染的物品征收额外排污费
引用本文:孔一江.小论对存在潜在污染的物品征收额外排污费[J].环境,2006(Z1):77.
作者姓名:孔一江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环境保护局
摘    要:日常生活中,香烟、废旧塑料、废电池等物品在使用过程中或使用后对环境存在着潜在污染.本文以这类物品对环境存在的潜在污染,结合我国目前的排污收费制度,指出出台相关法规对这类物品征收额外排污费的必要性.

关 键 词:潜在污染  额外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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