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内容研究——以码头建设项目后评价为例 |
| |
作者姓名: | 李燕 |
| |
作者单位: |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广东广州,510030 |
| |
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法律依据,中国环境影响后评价的起步较晚,相关制度正在完善,对于开展后评价的对象及评价内容,以及后评价相适应的技术方法,还需要根据不同情形进行深入探讨.通过探讨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适用对象、适用情形、主要工作内容,并以某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为例,介绍了环境影响后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希望为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的规范提供借鉴.
|
关 键 词: | 环境影响后评价 适用对象 主要内容 码头建设项目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