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争议如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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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国良,俞里江,赵宇.对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争议如何处理[J].中国劳动科学,2012(7):5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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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国良 俞里江 赵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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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3]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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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
王某于2011年11月申请仲裁,称于2007年7月21日进入某销售公司,从事财务工作,后因工作出色,于2010年8月1日被任命为公司财务总监并重新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却于2011年3月1日无任何理由解除了劳动合同,现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恢复之日起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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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争议 销售公司 2007年 2010年 案情简介 财务工作 财务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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