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诉讼审级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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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湖勇.劳动诉讼审级制度的改革和完善[J].中国劳动科学,2012(3):2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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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湖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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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温州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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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普通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劳动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因而劳动诉讼的审级制度也实行两审终审制,加上我国劳动诉讼实行仲裁前置,劳动诉讼审级制度变成事实上的三审终审制度,不利于及时有效解决劳动争议。因此,需要借鉴域外先进做法,重构劳动仲裁和诉讼的关系,对小额劳动诉讼实行一裁终审,复杂案件实行两审终审,二审法院只审查法律,不审查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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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诉讼 审级制度 一审终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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