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疏忽大意,沦为3年囚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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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多多.一时疏忽大意,沦为3年囚徒[J].江苏劳动保护,2006(6):2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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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多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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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10月10日23点30分至次日7点30分,王某某、陈某在辽西市(香港)钮扣有限公司制扣车间当班,操作双古4号,单古1、2号三台制扣机。王某某上班后不久就看小说,后又擅离生产岗位,去车间办公室睡觉。陈某上班后不久就离开生产岗位到传达室煮点心,并将点心端到吹膜车间吃,而后又在该车间睡觉。双古4号、单古1、2号三台机器实际上处于无人看管状态。10月11日凌晨一时许,双古4号制扣机主电机线路接头松动,产生接触电阻过大,发热并打出火花引燃机台底部易燃粉尘,由于未能及时发现,以致火势不断蔓延,造成特大火灾事故,烧毁厂房1600平方米及绝大部分设备,成品、半成品等,直接经济损失达165万多元。车间班长王某某、临时工陈某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日前,法院分别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3年;陈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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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重大责任事故罪 特大火灾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 有期徒刑 线路接头 接触电阻 半成品 车间 公司制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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