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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取消部分“双高”产品出口退税
摘    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期下发通知,宣布白2008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纺织品、服装、农药产品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从8月1日起,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这是我国自2006年9月大范围下调企业出口退税率以来的首次回调。同时,两部门还取消了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

关 键 词:出口退税率  “双高”产品  国家税务总局  资源性产品  农药产品  纺织品  财政部  竹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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