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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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之勇.矿山“法官”[J].劳动保护,19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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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之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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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马立业是广西红茂矿务局更班矿安全监察员。他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矿山安全监察条例》,敢于坚持原则,被人们誉为矿山“法官”。 有一次,马立业到2204工作面检查安全,发现这个工作面出完煤后有10米左右的顶板没有及时支护,不符合安全生产的规定。他要求当班人员立即打上支架。可是,有人怕麻烦,打算留给下一班。他多次劝说仍然无效,最后严肃地说:“如不及时纠正,就按空顶作业处理。”有的人听到要处理,就跟他吵了起来。个别人还说:“你敢处理,就对你不客气。”面对这样的威胁,他以理服人,说:“强调安全就是为了保证大家的生命安全。我们可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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