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水环境资源立法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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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海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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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海大学 法学院,江苏 南京,21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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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和基础保障,是实现生态文明的重要支撑.进行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保障是法律,而法律保障中最基础的一个环节就是立法,因此通过立法来保障水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必然的趋势.选取江苏这一地区,从地方法治的角度出发,分析江苏省水生态文明建设在立法取得的成果以及存在的应当注意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结合江苏省的特殊省情,从立法的重点内容、立法程序以及立法监督三个方面提出完善地方水生态文明立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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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生态文明 江苏省 地方水环境资源立法 民主立法 科学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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