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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试点创新与制度完善——以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为视角
引用本文:陈小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试点创新与制度完善——以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为视角[J].环境保护,2018(8).
作者姓名:陈小平
作者单位: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摘    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绿色发展的重大举措。贵州省作为改革试点省份,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方面,探索创新了第三方组织磋商、公众监督磋商、司法确认磋商协议等积极有效的方式。本文以贵州的实践探索为基础,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法律属性;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原则、程序和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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