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不明应根据实际履行确定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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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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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 冯某系某公司职工,双方曹签订有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2003年4月22日至2004年4月21日。此期间冯某担任财务出纳工作。双方约定劳动报酬为:试用期问工资总额为800元,其中基本工资400元,交通补助150元,通讯补助150元,劳动保护费1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总额1000元,其中基本工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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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约定不明 工资标准 实际履行 劳动合同期限 工资总额 基本工资 公司职工 出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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