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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向污水处理设施超标排污加倍征收徘污费适用条件的函
摘    要:关于污水超标排污收费问题,我局此前以《关于污水超标排污收费制度执行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2]211号)函复你办。根据国家和有关地方关于征收排污费的规定,现就排污加倍收费的适用条件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关 键 词:国家环保总局  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超标  收费制度  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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