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特迪瓦事件与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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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秦天宝.科特迪瓦事件与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法律责任[J].世界环境,2006(5):1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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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天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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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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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引言:1988年6月,非洲的尼日利亚科科港发生了有害废物非法进口导致多人中毒死亡的事件。
也正是以这一事件为契机,国际社会经过艰苦谈判,在1年后通过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即《巴塞尔公约》)。该公约于1992年5月5日开始生效,成为严格管制危险废物及其废物的越境转移、并责成缔约国确保(特别是在废物处置阶段的)环境无害管理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全球性环境条约。
18年后的今天,在非洲的科特迪瓦阿比让,再次发生了令人震惊的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导致多人中毒死亡的事件。围绕这一事件,人们不禁要问,这些从事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人,究竟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在回答这一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考察一下《巴塞尔公约》的主要内容及其最新发展。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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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危险废物 越境转移 法律责任 科特迪瓦 事件 巴塞尔公约 中毒死亡 废物处置 |
The C(o)te d'lvoire Incident & Legal Responsibility for Transboundary Movements of Hazardous Wast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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