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将投入使用 |
| |
引用本文: | 本刊编辑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将投入使用[J].中国环保产业,2004(3):7-8. |
| |
作者姓名: | 本刊编辑部 |
| |
摘 要: | 2004年2月4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发出“关于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实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规范排污费征收管理,我局组织西安交大长天软件公司开发了《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以下简称“软件”)。软件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规定的排污费征收申报、申报变更、审核、核定、计算、开单、汇总报告等法定程序编制开发,在满足排污费征收工作需要的同时强化了查询、统计、分析等管理功能,是全国环境信息共享…
|
关 键 词: | 《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 软件 环保部门 排污费征收程序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