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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处罚须强制设定裁量基准
引用本文:陆天静.环境行政处罚须强制设定裁量基准[J].环境工作通讯,2011(10):60-61.
作者姓名:陆天静
作者单位:南通市环境保护局
摘    要:裁量基准,是“裁量基本标准”的简称,具体而言,“是行政执法主体对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裁量空间,根据过罚相当等原则,并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执法范围等情况,细化为若干裁量格次,每个格次规定一定的量罚标准,并依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悔过态度,处以相对固定的处罚种类和量罚幅度,

关 键 词:环境行政处罚  裁量基准  经济社会发展  行政执法主体  基本标准  法律规定  过罚相当  执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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