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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紫金矿业“污染门”负责?——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高桂林
引用本文:杨奕萍.谁该为紫金矿业“污染门”负责?——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高桂林[J].环境工作通讯,2011(7):14-19.
作者姓名:杨奕萍
作者单位:《环境经济》编辑部
摘    要:高桂林,酋部经济贸易夫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环境科学会环境法分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专业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

关 键 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法学院  紫金矿业  桂林  教授  中国法学会  环境与资源  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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