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为紫金矿业“污染门”负责?——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高桂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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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奕萍.谁该为紫金矿业“污染门”负责?——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高桂林[J].环境工作通讯,2011(7):1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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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奕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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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环境经济》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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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桂林,酋部经济贸易夫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环境科学会环境法分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专业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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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法学院 紫金矿业 桂林 教授 中国法学会 环境与资源 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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