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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肇事受伤由谁担责
引用本文:潘行球.第三人肇事受伤由谁担责[J].劳动保护,2008(8):58-59.
作者姓名:潘行球
摘    要:2004年9月17日,电气公司装配工高峰,在生产车间上班工作时,被公司门卫欧陆擅自驾驶某电镀厂微型货车撞伤。随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L1骨折脱位伴截瘫”,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2005年4月18日,高峰被鉴定为2级伤残,完全依赖护理。

关 键 词:受伤  肇事  电气公司  生产车间  微型货车  住院治疗  装配工  工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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