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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副总理重要批示
摘    要:5月21日,温家宝副总理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编印的《群众反映》(第48期)上作了重要批示:“一些地方的工矿企业随意排放废水、废气、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直接危害群众健康,必须引起重视,限期加以解决,环保总局要加强督促、检查。群众来信反映环保部门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国家环保总局解振华局长要求:“将家宝副总理的批示印发全国环保系统各级环保局,对群众反映的和没有反映但实际存在的严重污染问题要在今年年底以前限期解决。其中信中反映的问题,各有关省必须尽快查处并及时报告处理结果。对执法不严的环保部门要限期改正,对不作为和知法违法的环保部门主要领导要调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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