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部门联动齐抓环保工作见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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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振国.泊头市:部门联动齐抓环保工作见成效[J].河北环境保护,20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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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振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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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泊头市近期环保局牵头与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发展和改革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建设局等部门协调和沟通,按照规定程序,既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又相互制约,对新上项目无环保部门审批的,工商部门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发展计划部门不予以立项、国土部门不予批地、建设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供电部门不予供电、银行部门不予贷款。凡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要依法责令停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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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泊头市 环保工作 国土资源局 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影响评价 供电部门 成员单位 相互制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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